“平凡是罪过,要我排第二,我觉得很可怜,第二就意味着失败。”
中学四年级的时候,叻哥就带着健仔出来赚钱打工了,叻哥的第一份工作是驻唱,收入是400多块。
能挣400多块的中学生,在上个世纪60年代也是不多见的。
因为喜欢交朋友,叻哥便拿着这些钱带着十二三个同学一起逃课,去电影院看十点半的早场电影。
逃课并不意味着叻哥讨厌读书,在当时那个年代,他觉得“读书是有用的,但它不能令我赚钱”,所以他只重视语、数、外这三门能给他带来实际帮助的学科。
六十年代末是香港第一次band风潮时期,于是他就跟彭建新、叶智强、陈友组了一个losers(失败者)乐队,那会儿甚至还没有谭咏麟。
跟其他乐队一样losers也翻唱英文歌,他们翻唱的大多是Beatles和rolling stone,后来谭咏麟是以副主唱的身份加进去,叻哥负责较狂野曲风的歌,谭咏麟擅长抒情。
Losers参加Talent queen“香港业余歌手大赛” 实属偶然。
在各个比赛节目中,总有一些临阵脱逃的胆小鬼,那年的Talent queen就有不少这样的人,losers去看别人比赛的时候顺手捡了一张填好的报名表,报名的那个乐队也叫loosers,只是比他们多一了个o。
最后losers就顶替loosers去参加了比赛,并且拿了冠军。
叻哥不是个一条道走到黑的人。
就算唱歌他拿到冠军,也还是认为搞音乐没前途,再上他觉得自己干啥都能成功,而谭咏麟除了唱歌啥也不会,看他可怜把乐队主唱让给他,自己找新出路去了。
那会儿叻哥做梦也没想过,后来谭咏麟能在红馆开一千多场演唱会。
跟losers同时期有个叫purple honey的乐队,主唱是后来香港乐坛非常出名的罗文先生,那个时候罗先生已经算小有名气,开始唱主题曲了。
罗先生在利舞台唱歌,利舞台全场有1100个座位,每个人20块门票。
叻哥做了个计算,罗先生就这样唱下去,唱100年唱到喉咙破也不可能成为霍英东。
霍先生是做海上生意起的家,立志要成为有钱人的叻哥,当然要向榜样学习,于是他就坚定的开始了创业。
02叻哥创业的第一份工作是办服装厂,原因很简单,70年代最吃香的买卖有三种,塑胶、假发、制衣,叻哥是个哪里有钱哪里就有他的人。
自己偏爱时装,再加上有个开加工厂的朋友,就迅速张罗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