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商贸船只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遭到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有证据证明,长期盘踞“金三角”地区的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首犯糯康及其骨干成员与泰国个别不法军人勾结策划、实施了“10·5” 案件。案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强烈愤慨。
10月31日,由中方倡议,中老缅泰四国在北京联合召开会议,决定建立四国湄公河流域安全执法合作机制。公安部成立了由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和国内其他执法部门组成的联合专案组,迅即展开“10·5” 案件侦办工作。
经过6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在中老缅警方合作下,先后抓获了糯康、伞康、依莱等一批糯康武装贩毒集团及“10·5” 案件主犯。2012年9月,糯康及其团伙骨干在昆明受审,之后没多久便被执行死刑。
在此案侦过程中,曾出现过内奸。此人为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民警张某某、一级警督,湄公河“10·5案件”发生后,他获准进入专案组。但在办案过程中,他收受别人好处费5000余元,向境外的糯康势力泄露了该案侦办的一些机密。案发后,张某某被查办,一审被判处了4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