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37,一对一离婚律师

首页 > 娱乐 > 作者:YD1662024-04-22 09:29:50

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若日后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发生了改变,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费数额,这种情况要怎么做呢?

首先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确定,要是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接下来李迈律师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究竟如何起诉变更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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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迈律师团队专业离婚律师:离婚后怎么起诉变更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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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起诉变更抚养费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该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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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抚养费案中当事人应提交哪些证据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

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

生活中,除了要求增加抚养费,特殊情况下,当父母一方主张生活境遇发生重大变化而严重影响给付能力或无实际给付能力,也可以申请适当减免抚养费。

常见情形包括:

1、给付方收入明显减少,虽经过努力仍然维持在较低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一方又有能力;

3、一方处于服刑期间失去经济来源无力给付的。

不同的情况下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而具体数额的确定,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确定,否则的话就只能由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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