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企者不立(旧第二十四章)(多余的行为)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译文】
踮起脚尖想要站得高一些,这样是无法长时间站立的;迈大步欲求快速前进,这样反而无法远行。夸显自身才能的人反而无法得到他人的认同,自以为是的人往往无法证明其正确性。到处炫耀自己的自满之人建立不起功勋,仗恃才能而妄自尊大之人注定无法稳定长存。
从无为自然之“道”的角度来看,以上所述这些行为,从根本上来说就像多余的食物与多余的行为。谁都不喜欢残羹剩饭和多此一举,因此所有得“道”之人决不会这么做。
【解说】
哪怕只有些许的效果,为了看得更远也要踮起脚尖,迈开大步只为能早些到达目的地。人们喜欢这么勉强自己,但这样的日子并非能够一直延续下去。逼迫自己、推销自己,这样的行为不仅毫无效果,反而可以说是自掘坟墓。迫使自己承担自己承担不了的职责,大力宣传自己或是出人头地,老子认为这样的现代风潮是不必要且多余的。这与真实之“道”实在是相距甚远,是非常令人厌恶的事情,得“道”之人是不屑于这么做的。他们会削去自己身上多余的赘肉,使自身回归朴素的状态。将此章与下一章结合起来阅读的话则能更清楚地理解其宗旨。
根据河上公的说法,“自见者”应当解作“只重视自己的人”,心里眼里都只有自己的世界。虽然如此解释也很通畅,但结合上下文关系来看还是将其理解为展现、炫耀之意最为妥帖。
“赘行”的“行”与“形”字是相互通用的,意思是“多余的形体”,也就是王弼所注的“肬赘”(奚侗观点)。这也是一种被认可的说法,或像本章这样直接用“行”解释也是行得通的。
“物或”的“物”是指包含人类在内的世间万物。张松如将此注解为鬼神之事,认为这与《易经》中的“鬼神害盈而福谦”主旨一致,这可以算得上是一桩小趣事。另,此句在第三十一章中也有重复出现。
“有道者”在第七十七章中也有提到,与“圣人”相近,是“为道”(第四十八章)并寄自身于其中的得“道”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