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属于TVB类型剧的特色,他们有一个神奇能力,法医、法证等专业性强的工作影视化后无论有多少夸张的成分,都不会让观众有非现实之感。
同样的拍摄方式放在内地片中,绝对会被观众吐槽“*”,但这些看似“专业”的场面由一批TVB演员呈现,并辅助他们的制作手法呈现后,完全不违和。
再加上法证系列必需涉及的“小丑案”,跨越9年的答疑解惑更让七话忍不住回刷第三部案情,这些属于TVB粉丝的独家记忆,很难不受触动。
整体来说,这部剧的观感与近几年出品的刑侦作品相比悬殊不大,无论案件逻辑还是节奏跟进,都有可圈可点之处。
然而,当将《法4》与前三部作品做比较,失望感便会油然而生。
因为,它缺了法证系列保有的“TVB佳作品质”,在剧情与人设上都失色太多。
失去的品质之案情TVB刑侦题材的紧凑节奏、专业推理,是让观众无法自拔的两大特色,即使曾经创意涉及借鉴过度问题,都未浇灭粉丝的热情。
在法证前三部作品中,这两大特色发挥的很稳定。
无论是一、二部经典,还是换血后的第三部,案件平均保持在3集,稍微有点长度的案件,还会用案中案来调节节奏,紧凑的章节案件完全调动了观众的紧张感。
尿点极少。
然而,待到第四部后,案件明显有拉长的趋势,目前播出的剧情皆以4集一案进行,虽然仍旧是案中案走位,却明显冗长很多。
更遗憾的是,时长拉伸后,案情并没有同比例扩充,反而有“缩水”的趋势。
在法证系列前几部中,破案以法证为主、侦查为辅,法医法证联手对物证进行分析研究,警员对嫌疑人进行筛查,配合的天衣无缝,抽丝剥茧的取证环节非常吸引观众。
然而,第四部虽然仍旧有豪华的法医、法证工作场面,物证分析却大幅度抛去了“抽丝剥茧”这一程序,更多的是以“灵机一动”发现关键证据。
看到社会新闻,灵机一动发现了物证指向的凶手(巧合性极高);
看到记者跟踪嫌疑人的照片,发现对方的不在场证据是伪造(事先未核实悬疑人行为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