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高晓松,他绝对是中国内地音乐圈绕不开的人物,尽管用晓松妈妈的话说:“我们全家都是一副破锣鼓嗓子”,按过去一般家庭的人对音乐行业的理解,这先天性条件咱就干点别的吧。但高晓松他们家就属于不那么一般的家庭,家里对他未来基本没什么规划,也不担心他将来靠什么吃饭。
作为典型的文青,高晓松自然就由着自己的性子抱起了吉他,虽然对自己的嗓子没什么信心,但是高晓松在音乐事业当中仿佛有如神助,二十郎当岁他认识了老狼,从此晓松这个厉害的“笔杆子”遇到了一副“好嗓子”,两人一起开创了一个属于内地的“校园民谣”时代。
高晓松与老狼
成名之后的高晓松坚持要以一个幕后从业者的身份挖掘出更多的“好嗓子”,用高晓松自己的话讲,那时候的自己对内地音乐有着无限的热情,总希望自己能够为这个行业做得更多,能让这个行业更好。
当《同桌的你》火遍大江南北之后,高晓松和老狼带着《同桌的你》那巨大的光环游走在北京城里,那些年中他挖掘出了朴树,小柯,阿朵等后来被人们熟知的歌手,当然,还有太合麦田第一位女歌手叶蓓。
高晓松、叶蓓、老狼
一直到今天为止,高晓松谈及叶蓓都一脸的自豪,他常常能被叶蓓的天籁之音所打动,同时也会为自己当年的慧眼识人而感到得意。
高晓松常说,在音乐这个行业中,有些人叫“祖师爷”赏饭,有些人叫“老天爷”赏饭,毫无疑问,在高晓松眼中叶蓓属于后者,他没有让叶蓓这样的音乐人才流失,没让她错过一个本该属于她的机会。
叶蓓
2012年的时候,高晓松为了自己的个人作品全国巡回演唱会北京站进行宣传,在北京台的节目中,他带着叶蓓一起参加,叶蓓在现场讲述了当年他们相遇的故事。
那天晚上高晓松、郑钧还有谢东三个人刚刚把一个饭馆喝到打烊,他们又跑到南城一个小酒吧,当时整个酒吧里就他们一桌客人,灯光昏暗,他们也看不清台上的人,只能听见舞台上传来叶蓓唱的一首《老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