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
性 别:男
国 籍:英国
出 生:1854年秋冬之间
家庭背景:乡绅后代,祖上曾拥有土地,但到福尔摩斯这一代,家道已经中落。
家庭状况:祖母是法国人,生于法国的绘画世家。父母亲状况不详。有一个哥哥,名为麦克罗夫福尔摩斯。比他年长七岁。两兄弟是在保姆拉里的抚育下成长的。另有一名叫做福纳的远亲,是个医生。
学 历:
1.曾在贵族学校就读,但未完成学业。
2.牛津大学毕业。主攻化学。
经 历:
1.一八七七年「福尔摩斯侦探社」正式开业。最初位於大英博物馆附近的蒙塔格街。后来经济稍宽裕时与华生合租贝克街二二一号B。华生行医,福尔摩斯办案。一八八一到一九三○年均执业於此。
2.接办的名案如下:
1882「血字的研究案」
1883「斑点带子案」
1887「赖盖特之谜案」
1888「恐怖谷案」、「四签名案」、「希腊译员案」、「贵族单身汉案」
1889「波希米亚丑闻案」、「歪唇男人案」、「驼背人案」、「证券经纪人的*案」、「博斯科姆比溪谷案」、「工程师的大拇指案」、「五个桔核案」、「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案」
1890「身份案」、「红发会案」、「临终的侦探案」
1891「最后一案」
1894「威斯特里寓所案」、「空屋案」、「诺伍德的建筑师案」、「金边夹鼻眼镜案」
1895「四个大学生案」、「孤身骑车人案」、「黑彼得案」、「布鲁斯-伯廷顿计画案」
1896「戴面纱的房客案」、「失踪的中尉案」、「失踪的中尉案」
1897「格兰齐庄园案」、「魔鬼脚跟案」
1898「跳舞的人案」、「退休颜料商案」
1902「修道院公学案」、「三个同姓人案」、 「显贵的主顾案」、「红发会案」
1903「皮肤变白的军人案」、「王冠宝石案」、「爬行人案」、「失踪的中尉案」
1907「退休」案、「狮鬃毛」案
1912「最后致意」案
3.一八九一年,与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决死一战,一同坠入瑞士莱辛巴赫瀑布中,生死不明。但在一八九五年又再度复出於「空屋案」。
4.曾在一八九五获维多利亚女皇接见,并获授绿宝石领带别针一枚。
5.一九〇二年,获爵士勋位封号,但福尔摩斯拒绝受封。
嗜 好:
吸烟斗,拉小提琴,听音乐会。喜欢洗土耳其浴。一八八八年,因为想刺激思考,染上服用可卡因的恶习。一八九四年在华生协助下戒除。
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解剖学、数学、外语(法文、意大利文、德文、拉丁文)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另外他也善于刀剑,既可搏击自卫,又可擒凶捉匪。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脚踏实地地出现在现实生活里面。他乘坐大家熟悉的马车或火车,出没在11月伦敦的大雾之中,他住在众所周知的旅馆里,阅读《每日电讯报》和其它流行的报纸,与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们来往接触……使读者很容易相信他是社会现实中的一员,感到真实难忘。
福尔摩斯具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