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人写了首歌,名字叫《陈先生》。歌长一分四十四秒,整首只有三句歌词:1878年,伊生于海丰,1933年,佢死于香港,1934年,其葬与惠州。
陈先生是谁?他生平有什么事迹?五条人为什么会为他写歌?歌词为什么只有短短三句?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一起走进陈先生,重新回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
陈先生全名陈炯明,原名陈捷,字赞之,又字竞存,粤系军事将领,中华民国时期军政代表人物之一,主张“联省自治”,与孙中山“大一统”的政治纲领不合,被国共讨伐后避居香江,协助海外最大的华侨社团组织“洪门致公堂”转型为“中国致公党”,并首任该党总理。
1878年陈炯明生于广东海丰县。虽出生书香门第,家里经济上却很困难,三岁时父亲就去世了,但母亲还是坚持供他读书,在20岁时中了秀才,1906年去广东读法政学堂,两年后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毕业。
广东是陈炯明一生不可不说的地方。在陈炯明就读政法学堂期间发生了一件事,即领衔控告滥*无辜的惠州知府陈召棠。陈召棠任惠州知府期间,欺压百姓,滥用私刑,就连未成年孩童也照*,引起当地百姓极大愤恨。当地一些士绅决定状告陈太府,由陈炯明搜集人证物证。士绅不敢名列告状第一名,因为第一名要出庭作证,如果诬告反而会落罪;陈炯明自发奋勇愿名列第一名。因此士绅愿意给陈炯明一千元以作鼓励,陈炯明义正言辞地拒绝了。
陈炯明自己也是个穷学生,面对如此多的钱财当真不心动吗?当然不是,相反他心中的正义胜过这钱财千百倍,在大义面前钱财何须一提。那难道他不怕死吗?也不是,就连一些士绅不敢做的事他敢做,一切都是因为心中有一义字。在庭审中,陈炯明据理力争,说得陈太府哑口无言,当场被撤职逮捕。经此一事,陈炯明声名大震。
1909年,陈炯明任广东谘议局议员,提出一系列社会改革措施。虽然陈炯明作为谘议局的议员,其实只有咨询、商议的权利。
但在当时封建帝国统治下,却成为代表民意的媒介。他坚决反对陈召棠之流滥用私刑,直接就地正法的做法。在经济方面,陈炯明受西方思想影响很大,他认为各地盐务应该由商人经营,而非官办。在教育方面,他创办平民教育,设立女子学校。在司法方面,他建议废除衙役,以警察取代。在社会风气方面,他禁烟、禁赌,设立游民教养院,相较于孙中山的三民思想,陈炯明的社会改革措施才算真正为人民谋福利,保障人民生活,这也为陈炯明和孙中山之间的矛盾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