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成语“不期而遇”,是指“事先没有约定而意外相遇(期:约定)”。
但是,这个成语的来源却十分有意思,最早可追溯到鲁隐公四年,《春秋·隐公四年》“夏,公及宋公遇于清。”字面意思说,鲁隐公四年的春天,鲁隐公、宋公在垂地相遇了。此处的“公”是鲁、宋的两位国君的爵位,“公、侯、伯、子、男”五等级爵位,其实还有“王”,但此时,“王”还仅指周天子。《公羊传》是这么解释的“遇者何?不期也”,就是“遇”,这个字是何意?就是没约定日期的会面。
同时,《谷梁传》中对《春秋·隐公八年》“八年春,宋公,卫候遇于垂”的“遇”是这么解释的:“不期而会曰遇。”翻译成今天的话就是“没有约定日期的会见,《春秋》中用‘遇’这个字记载”。
如果约定好了具体日期,《春秋》记载就用“会”字,例如:《隐公·十一年》“夏,公会郑伯于时来”。
“没有约定日期”,《公羊传》作了解释“一君出,一君要之也。”显然是指一方君王因其他事己到某地,另一方的君王急匆匆的跑去见面。
总之最初的“不期而遇”,是解释“遇”字的用法,有意思的是后人用了“遇”字的引申义,强调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