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0日凌晨,鄂尔多斯东胜公安多个部门的值班民警彻夜无眠,多警联动全力搜寻一起凶*案件的自首女性和“被害人”,直至清晨时分,案件才算有了眉目。

8月20日凌晨00:35许,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刑侦大队接到110接处警平台指令,有一名女性自称将其情夫*害,要投案自首。接警后,侦查民警和技术人员瞬时整装待发。可当民警回拨刚才的报警电话时却长时间无法接通,顿时急坏了已经集合在接警大厅的值班人员。
“午夜凶*案件”!案情重大,可眼下却不知道具体的案发现场究竟在哪里,只知道报警时当事人自述的东胜区阳光新城一带。“难道报警人也遭不测?”一时间,大家由不住胡思乱想各自揣测。
找不到现场也得找!当晚的阳光新城一带,所有的小区都是警灯闪烁,每一个单元楼道都逐层搜寻排查。与此同时,为了快速找到案发现场,值班民警同步调用一切警务系统开展工作,并通过联系到的报警人家属讲述的情况综合分析,基本排除了凶*案的可能性,报警疑似假警,即谎报警情。
8月20日8时许,一位酒醉刚醒、面容憔悴的中年女性在家属的陪同下出现在东胜刑警接警大厅,这位让东胜公安民警苦寻大半夜的“自首者”韩某面对民警的询问惭愧不已。原来,当晚她因生活琐事与家人发生纠纷,便独自外出饮酒并杜撰虚假警情发泄情绪。
目前,韩某因谎报警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东胜警方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贰佰元罚款的处罚,这位“自首者”最终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在拘留所里面壁自省。
在此,警方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公安警力和110报警电话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是群众遇到危险时的依靠。对于恶意报假警或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等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警方呼吁广大市民共同保护公共应急资源,不能把报警当儿戏,更不能随意谎报警情,扰乱社会秩序,要合理合法报警求助。
来 源:平安东胜
编 辑丨戴思惟 李仁龙
编 校丨魏汉中
主 编丨唐建权
审 核丨于小村

出 品:内蒙古警界全媒
投稿邮箱:pinganyizhan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