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为本,就是尊重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合理的需要与适合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2.父母主体,要重视父亲参与教育,要发挥父母共同的作用,不仅仅发挥母亲的作用,父母要有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
3.多项互动,家校之间,家庭之间,家长与家长,要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环境与条件。
原则一.尊重:必须承认事实原貌
原则二.施与受的平衡
关系之中只有付出,或者是另一方只有索取的话,是注定要失败的。
原则三.人人都有归属的权利
家族的每个人,都有同等的权利来归属于这个家族。
原则四:先到者优先于后到者
原则五、整体里承担较大风险的人优先;
原则六.拥有行使职权能力者优先,在正确位置上的能力必须被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