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的中小学学制规定

首页 > 娱乐 > 作者:YD1662025-05-15 20:13:07

民国的中小学学制规定,(1)

民国时期 ,初小四年,男女同校,高小三年男女分校,中等教育四年男女分校,高等教育6到7年,大学预科三年,本科3到4年,专门学校预科一年,本科三年,一科四年,全部教育年限为18年,当时的初小学校四年为义务教育,毕业以后,录高等小学三年或一种实验学校三年。

经济纳入中小学公民教育课程中. 同年,民国政府以大总统令形式颁布了新学制,并于次年颁布《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 正式规定公民科为中小学必设科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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