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介绍
(一)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这些机关与中央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二)国家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在此前提下和范围内,各联邦组成单位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三)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联邦成员的国籍;
(三)联邦是国际政治的主体,外交权属于中央政府,但在宪法的范围内,联邦成员也可以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独立性。
代表国家
美利坚合众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印度、南斯拉夫、苏联、俄罗斯、墨西哥。
民族共和联邦制度的特点是联邦主体的民族共和国享了有高度的民族自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