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
2.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至1000万;
3.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500万,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根据常住人口的多少,可分为城市和集镇两类。2万人以上的为城市,其常住人口为城市人口。中国现行划分标准是:城市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为小城市;10万-50万人为中等城市;50万-100万人为大城市;100万人以上为特大城市。2000人以上,2万人以下,其中非农业人口超过50%的为集镇,其常住人口为集镇人口。
有些港口、工矿区、铁路枢纽、商业中心、风景旅游区等,虽不足2000人,但其中非农业人口在75%以上,也可划为城镇型居民区,其常住人口可划为集镇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