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埔公安湖寮派出所接到群众林女士报警称,其支付宝的钱被人盗刷了17266.79元,请求民警帮助追回被盗刷的钱。
接报后,值班民警向林女士了解了具体的情况。原来,林女士是被一起合伙开网店销售田七的苏某先后盗取了支付宝花呗、借呗、余额里的钱。群众利益无小事,值班民警立即根据林女士提供的线索进行排查走访,在掌握了苏某的基本身份信息和住址后,2023年1月1日,湖寮派出所办案民警在湖寮镇成功将涉嫌盗刷他人支付宝的犯罪嫌疑人苏某(男,24岁,大埔县高陂镇人)抓获。
经查,苏某交代因其常在林女士的商店购物,二人便熟络了,林女告诉苏某想开个网店销售田七,但是资金不足且不知如何操作计划被搁浅。由于生活开销大且没有正常的收入,苏某便开始打起了盗刷支付宝的如意算盘,他以帮助林女士开设拼多多网店售卖田七的幌子,成功得知林女士的支付宝账号和密码,从2022年12月18日起,苏某在林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其开通了花呗、借呗等功能,进而连续四次盗刷了林女士支付宝里的钱,共计17266.79元。直至12月31日,林女士再次登录支付宝时才发现钱被人盗刷了。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苏某对其盗刷他人支付宝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依法被大埔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提醒: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网络支付虽然方便,但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能随意向别人透露支付宝账号和密码。有指纹密码功能的手机应开启指纹功能;支付宝微信等应单独设置密码。如遇异常情况,请及时报警。
【全媒体记者】陈泽铭
【通讯员】肖思璐
【作者】 陈泽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