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货运通行证怎么办理,农资经销人员如何办理个人通行证

首页 > 政策法规 > 作者:YD1662023-06-10 09:00:08

关于疫情期间办理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靖远县关于在全县范围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第11号)精神,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产生活活动正常开展,畅通我县特色农产品外运渠道,现就物资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靖远县货物运输车辆疫情期间临时通行证》办理事宜

1、发放范围

确需临时出入靖远县境内拉运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的外来货运车辆(限4.5吨以上)。

2、办理流程

(一)办理程序。申办《靖远县货物运输车辆疫情期间临时通行证》的,需提前向目的地乡镇报备并由乡镇出具证明材料(电子版即可)。申办企业或个人携证明材料向高速路口交通检疫卡口申报,同时出示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高速路口交通检疫卡口对符合条件的外来货运车辆,对驾乘人员落实“一扫三查”(扫“白银快办”或健康新甘肃场所码、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卡)、落地采并登记信息后,发放《靖远县货物运输车辆疫情期间临时通行证》。

(二)办理地址。刘寨柯高速交通检疫卡口、吴家川高速交通检疫卡口。

二、《甘肃省货物运输车辆疫情期间防疫保障快速通行证》办理事宜

1、发放范围

确需经常性出入靖远县境内运输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和生产原料、建筑材料以及农资产品的货运车辆(限4.5吨以上)。

2、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需提供企业申请材料以及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书面材料。

(二)办理程序。企业或农特产品采购(供应)商提前向商务、工信、住建以及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申报,相关部门受理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统一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制证(地址:统办2号楼8楼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证件发放工作由受理部门对口负责。

(三)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生活物资类,受理部门:县商务局(0943-6211208),联系人:常方宁,*18894150801;

2.防疫物资和生产原料类,受理部门:县工信局(0943- 6122137),联系人:秦兴娇,*138300030267;

3.建筑材料类,受理部门:县住建局(0943- 6121140),联系人:朱艳艳,*13893090881;

4.农资产品类,受理部门:县农业农村局(0943-6121715),联系人:张福平,*18298679616。

三、有关要求

(一)申办企业或个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实行“即采即走即追”、“点对点”少接触、司乘人员不下车装(卸)货等闭环管理措施,尽可能减少停留时间,降低感染风险。。

(二)申请办理货运车辆通行证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三)非运输上述四类生产生活物资的货运车辆一律不予受理,其中临时通行证仅限当次使用,出县境时由发证交通检疫卡口收回。

靖远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

2022年7月17日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