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发现有一笔收入和我实际收到的不符,我该如何进行申诉呢?
对相关信息有疑问,建议先与扣缴单位进行联系核实,以下五种情形可能是正常现象,无需发起异议申诉:
1 | 您的离职时间与收入纳税明细的税款所属期间隔不超过2个月的(扣缴义务人可能会在次月为您申报上月收入) |
2 | 您与所在的单位还有未结清的收入事项,离职后扣缴义务人仍需为您发放收入并进行扣缴申报 |
3 | 您虽然未在该单位任职,但是曾经从该单位取得所得,如讲课费、顾问费、利息、稿费、租金、中奖等收入 |
4 | 被申诉扣缴单位变更名称 |
5 | 被申诉扣缴单位是代为发放工资并申报的劳务派遣方 |
注意:申诉的真实性责任由纳税人本人承担,请纳税人仔细核实收入情况、谨慎提起申诉,若提交虚假信息将依法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异议申诉主要针对“被收入”、“被任职”、“被财务”三种情形,遇到这三种情形,个税APP分别这样操作↓
对“被任职”发起申诉
适用情形
任职受雇信息不属实
操作步骤
1. 点击【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
2. 点击需要申诉的企业。
3. 点击【申诉】。
4. 选择申诉类型并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后,点击【提交】。
5. 点击【提交】后,系统判断纳税人是否已对该公司已发起过任职受雇关系的异议申诉,且被判定为申诉不属实。若存在,则提示纳税人“您已对该单位发起过任职受雇关系的异议申诉且被判定为不实申诉,您可以前往“异议处理查询” 查看反馈结果。请确认是否继续提交申诉?”,纳税人可以继续提交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