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立案和已收案的区别,网上立案后显示已收案什么意思

首页 > 政策法规 > 作者:YD1662023-10-31 14:58:14

新华社上海8月17日电 17日,是上海法院立案系统“智能合约”功能正式上线后的首个工作日。今后所有符合立案条件的“待立案”案件一旦满5个工作日,无需人工操作,系统就会自动分配案号完成立案。

据统计,在立案系统“智能合约”功能执行首日,自动完成调解转立案296件,已收案转立案74件。该项技术在全国法院系统尚属首创,是上海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又一创新性举措。旨在提升立案效率,节约立案法官人力成本,也将杜绝个别案件“久调不立”等问题,更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这项技术是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功能在法院立案工作中的深度运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管理处应用管理科科长陆诚介绍,“案件在立案过程中各个节点的时间都在系统中自动生成并抓取,符合立案条件进入‘待立案’状态后,规定时间届满系统自动执行立案操作,全过程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并在区块链上存证,不允许人工修改。”

据了解,法院受理案件后,由立案法官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设为“已收案待立案”;如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的案件,在规定时间内调解不成的转为“调解待立案”。

对于“待立案”的案件,以往需要立案法官手动操作进行立案。系统升级后,案件被设为“待立案”状态后的第6个工作日0点,系统后台精准抓取案件,自动转为正式立案。诉前调解自动转立案的案件承办部门自动默认为调解指导法官所在部门;已收案待立案的承办部门自动默认为立案庭,由立案审查人确认实际承办部门并进行随机分案。

下阶段该系统还将继续升级,将实现诉前调解案件30日内无实质性操作,系统自动将调解案件转为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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