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姜慧梓)11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
具体来说,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贾江日前在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2022年北京峰会上表示,“税优政策为12000元,目前这个额度是合适的,既提高了老年收入,也避免了养老待遇水平差距过大,随着社会水平的提高、多层次多支柱的体系完善,我们也会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编辑 白爽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