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办税“热”知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是无法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的哦!
那应该如何申报呢?今天就来教大家如何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0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在厦门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跳转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