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现在的农村50后和60后,可能是最后一代守村人,因为年轻人都在争先恐后地往城里搬,甚至不惜为此花光三代人的积蓄。
而随着农村改革政策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资产的未来价值,已经开始水涨船高。这也使得“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成为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其实,农村土地,对于农民及其后代的价值,实际上已经远远超出现在呈现出来的水平。接着我们就从承包地和宅基地,这两大类农村土地入手,来谈一谈户口与它们的关系。
农村土地一旦被承包,就真的能够顺位继承吗?
《土地承包法》虽然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但我们不能忽视,这样的保护性规定,也有其存在的条件,即仍然具有村集体内部成员的身份,承包地的功能性用途也并未丧失。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实际上在第1步就已经失去了长久占据承包地的条件,这里说的是长久,而非当下。
与此同时,《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一般为地级市),并转为非农户口,那么对应的承包地将会被收回。但如果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一般指县城或镇)落户,那么这部分农民仍然具有自由处置承包地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户口迁出的越远,农村资产的流失速度就越快。
总的来说,正是由于户口迁出后,农民的后代就丧失了长久占据承包地的条件,同时,户口迁出的距离越远,其与农村资产相关联的程度就会越弱。因此,就承包地来看,户口迁出之后,土地很可能就没有了。不过也不用太担心,依照现在“土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的政策要求,原则上,即便土地回收,也要等到30年后。
除了以上承包地以外,接下来我们看一看,户口迁走后,宅基地的处置情况。
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国家明确表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据宅基地的,可登记发证。这一措施表明,户口迁出后,农民子女照样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只允许其对地上房屋进行修缮,不能对旧有房屋推倒重盖。
除此以外,《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户迁出、死亡或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所有权人有权收回。这一规定表明,户口迁出后,农民子女在无法对老旧房屋推倒重盖的情况下,一旦地上农房倒塌,且原宅基地使用权人(一般是父母)过世,那么村集体将按照规定收回宅基地,自此宅基地和农房资产将灭失。
面对户口和土地资产的关系问题,农民应该注意什么?
一个是如果自家有多个孩子,建议尽量留一个孩子的户口在农村当地,离城市越近的农村,越要注意这一点。另一个是如果年轻人已经将户口迁出,那么建议尽量趁老人在世,对老旧农房进行翻建,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