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确认合同无效和撤销合同有啥区别

首页 > 政策法规 > 作者:YD1662024-02-11 19:14:07

合同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是很多的,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合同的效力,如果是无效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合同中有撤销权这一规定,那么撤销权合同无效合同两者的区别有哪些?

怎么区分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确认合同无效和撤销合同有啥区别(1)

网友咨询: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五个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5、期限限制不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律师补充:

无效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