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自行申报: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行申报对纳税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一是纳税人可以充分主张自己的税收权益。通过自行申报,纳税人可根据个人实际负担情况,享受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
二是能够促进建立平等的征纳关系。通过自行申报,将纳税义务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之间的权责更加明晰,互有权利和义务,能够促进更为平等的征纳关系的构建。
三是能够让依法纳税更加深入人心。通过自行申报,纳税人纳税意识和纳税遵从将普遍提升,诚实守信的纳税人能够更加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背信失信的纳税人也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约束和惩处。
但是,在“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的同时,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比税改前有所增加,自然人参与办税的事项和内容更多,要求更高。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强化技术支撑、加大信息共享,努力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