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绩效考核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绩效考核目的
1.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2.使各级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通过对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能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相应的薪酬调整、股权激励、人事变动等决策。
第2条 绩效考核原则
1.公开的原则,即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即用事实标准说话,尽量减少主观因素。
3.反馈的原则,即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必须反馈给被考核人,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给出合理解释并及时修正。
4.时限性原则,即绩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内被考核人的综合状况,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不能以考核期内被考核人部分表现代替其整体业绩。
第3条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4条 职责划分
1.人力资源部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修改并完善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2)绩效考核制度在公司内部的宣传、培训。
(3)提供绩效考核所需的相关工具。
(4)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5)收集、记录考核工作中的各种反馈信息。
(6)汇总、分析绩效考核结果。
2.各部门负责人
(1)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2)客观、公正地对下属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3)与下属进行绩效反馈面谈,并协助下属制订绩效改进计划。
3.员工
(1)学习和了解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2)积极配合部门主管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3)对绩效考核工作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积极主动地与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第2章 绩效考核实施
第5条 考核频率
1.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
2.对外地办事处经理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每个季度一次。
3.对操作层面、执行层面员工的考核,采取月度工作业绩或工作表现考核的方法。
4.以部门为考核对象时,考核一般以一个季度作为一个考核周期。
第6条 考核关系
1.总体上依据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原则进行。
2.车间关键绩效目标的考核,由各专业管理部室按照职责范围和公司制定的考核表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考核。
3.各部门关键绩效目标的考核由各主管副总经理进行考核。
第7条 考核内容
1.部门层面考核内容如下表所示。
××生产企业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 | KPI考核 | 责任目标考核 | 工作标准考核 |
部门 | 65% | 15% | 20% |
车间、班组 | 70% | 15% | 15% |
2.员工考核内容
(1)中高层管理人员考核
其考核依据目标考核与述职报告来进行,考核的内容包括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
(2)对外地办事处经理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
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考核的内容包括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
3.一般员工考核
(1)考核依据
考核依据包括绩效计划、职位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或资料。
(2)考核的内容。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业绩考核、能力考核、态度考核三个方面,根据不同的考核目的与考核对象的职位确定这三个方面的考核重点。
① 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主要是对工作完成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的考评。业绩考核指标应尽可能地量化。
② 能力考核
能力考核主要是对具体职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及经验要求等方面的考评。对一般员工,主要考核其岗位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
③ 态度考核
态度考核是对员工在工作及完成任务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态度进行评价,主要考评其工作积极性、责任感、协作性等。
第3章 绩效反馈
第8条 在绩效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者应就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者及时进行沟通。
第9条 在沟通过程中,要肯定被考核者的成绩,同时指出其不足之处,提出相关改进建议,协助被考核者制定绩效改进措施。
第4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10条 公司将所有员工的考核成绩划分为五个级别,并根据员工考核成绩,给予加薪、晋升、减薪等不同程度的奖惩,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考核成绩评定及其结果应用
等级 | 等级 定义 | 分值 | 参考 比例 | 工作表现概述 | 结果应用 |
S | 优秀 | 90~100 | 5% | 在规定的时间能以出色的成绩完成工作任务,并且得到其他相关部门或客户的高度评价 | 基本薪资提升2个等级或考虑给予晋升 |
A | 良 | 80~89 | 15% | 在规定的时间能以较好的成绩完成工作任务,并且得到其他相关部门或客户的好评 | 基本薪资提升1个等级或考虑给予晋升 |
B | 好 | 70~79 | 35% | 介于A和C之间 | 基本薪资给予适当的增加 |
C | 一般 | 60~69 | 40% | 基本上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既没有突出的表现,也没有明显的失误,其他部门人员或客户没有不满意的评价 | 薪资待遇保持不变 |
D | 差 | 60分以下 | 5% | 实际绩效未达到预期目标或要求,在一些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或失误 | 警告、降级、减薪或调岗 |
第11条 相关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考绩不得评为优秀。
(1)曾受过惩处。
(2)迟到或早退累计 分钟以上。
(3)请假超过限定天数。
(4)旷工1天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考核不得评为良好。
(1)在年度内曾受记过以上处分。
(2)迟到或早退累计 分钟以上。
(3)旷工2天以上。
3.部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除当期全部绩效工资及奖励。
(1)出现责任内重特大安全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工艺事故。
(2)因工作失误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绩效考核低于60分的。
(4)其他情形。
第12条 考核争议处理
员工对自己的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后的____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接到投诉的主管或人力资源部,在接到投诉后的____日内予以处理。
第5章 附则
第13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拟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第14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15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