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在中级会计职称三门考试科目当中,备考难度是最低的,但也是最枯燥的。很多考生感叹:"一听就懂,放下就忘,一做就错"!
因此,基础薄弱、应试能力差的考生想要快速入门,提高综合能力,就需要一位优秀的"领路人"!中华会计网校徐晓雯老师,就时常为大家汇总经济法各章节核心知识框架,并配有记忆口诀,零基础的你,千万别错过今天的"企业所得税"相关考点!
一、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企业所得税
1、 企业所得税:
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其特点是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Tips】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缴纳个税。
三、企业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四、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
1.销售货物所得
2.提供劳务所得
3. 转让财产所得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5.利息所得
6.租金所得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8.接受捐赠所得
9.其他所得(企业资产溢余所得、债务*所得、补贴所得、违约金所得、汇兑收益等)
五、企业所得税的原理
如果这张图不懂,请见文章最后的解释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利润总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举个栗子
某公司2020年,销售商品收入5000万,提供劳务收入1000万,成本、费用合计3000万(其中,2000万元不存在会税差异;另外1000万元,税法允许扣除的金额为800万元)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5000 1000)-2000-800
=3200万元
某公司2020年,销售商品收入5000万,提供劳务收入1000万,成本、费用合计3000万(其中,2000万元不存在会税差异,另外1000万元,税法允许扣除的金额为800万元),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利润总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3000 (1000-800)
=3200万元
晓雯老师带你做笔记
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与调减(间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