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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9岁,曾经是一名物业内部员工,负责催收物业费和车位费,偶尔兼职协调各种问题,在去年5月份因为与“企业经营理念”格格不入而被迫离职。最近一段时间,“物业经理半夜上门打人”的新闻又将物业问题推到大众面前,所以我也想讲讲我所在的物业公司。仅能代表我个人经历。
(以下内容来自作者的小群,有曾在物业工作的朋友跟笔者口述了她的经历和见闻,文字为作者原创,图片来源于网络,以下中的“我”特指口述者)
我2017年8月因缘际会下入职某物业小公司,2022年5月离职。一开始入职是因为需要带娃,想找个离家近坐班时间自由的公司,正巧相隔三个街区的小区物业招收费员。这个工作工资不高,难度不小,所以员工来来往往,没几个能呆得长久。我抱着无可无不可的心态去应聘,可能我长相和气,二面成功入职。
说实话,这个工作还挺难*,几乎每天都能遇上各种“气不顺”的住户,上门收费要么就是吃闭门羹,要么就是挨骂,催收的过程可以用惨烈来形容。但因为孩子还没满1岁,我本身重心是放在家庭和孩子身上的,对工作期待值不高,所以心态还挺稳,直接后果就是干一个月也拿不了多少钱。
好吧,聊胜于无。
就这样,我只要求时间相对自由,公司只要求员工稳定,住户只要求别烦他们,我竟然断断续续也坚持了好几年。在这几年里,我见识了很多物业的“手段”,这里面有合规的,也有不合规的,有被发现的,也有没被发现的,几乎没有住户愿意主动走法律程序,这也造成了有些物业公司有恃无恐,安抚为主,恐吓为辅。说实话,老旧小区或者小物业公司如果只靠物业费来运行,基本是满足不了物业赚钱的*的,因为单价低,且太多人不交费,收不上费物业就更不上心,不上心就更多人不交费,恶性循环。所以,我想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曾工作物业的“主要营收手段”,大家姑且了解,仅代表我个人观察到的现象。
哦,对了,我所在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综合原因很多,以此为前提。
一:物业楼、公共楼的对外出租大部分物业公司入驻后*第一件事就是将属于公共设施的物业楼或活动楼对外出租,因为它最好操作。看似“没有”侵犯到业主的利益,也很少有业主跳出来反对,大家“相安无事”。
二:广告收入将宣传栏“省”出来一部分,将垃圾桶“拔高”一部分,将保安亭“糊上”一部分,这些都能贴上广告,成为物业营收的一部分,而这部分钱,其实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同样的,也很少有人会追究。即使追究了,也大多数不会有什么结果。
三:公共区域私自划分车位对外出租。这一项营收很容易引起矛盾,但我所在物业仍然这么干了。车位是刚性需求,有的住户很想有个固定车位,哪怕侵占了别人的利益,那有的住户当然不乐意啦。物业就很聪明的利用这点,将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转移成了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四:各种隐形收入进场费用:垃圾运输、废品回收、门锁维修、疏通管道、护栏制作、窗框更换,种类多到你想不到。
占地费用:快递箱、净水箱、推销宣传亭等,甚至还有在小花园圈地做户外培训的,多多少少都要交点场地费。
房屋市场合作:与房屋公司合作,提供房源或者业主信息,流动性大的小区,也不失为一条有效财路。
四:压低服务成本比如草坪修剪,设施维护,垃圾处理,保安工资等,拖长维护周期,降低服务成本、人工成本,能省则省,一年下来也不少钱。
五:“掏空”维修基金这两月修地面,下两月换监控,再两月粉刷外墙,一开始大家都觉得这是物业负责干好事,等一部分明白人反应过来,查一查自己家的维修基金,物业也就差不多快换小区了。高报价,低产品,产生的差额很可观。
更过分的还有虚构业主投票签名,回避规定流程等,业主即使发现了,物业的卧底们在群里挑唆一番,业主们也形成不了一致意见。
还有一件事要提醒一下大家,很多小区物业经过多轮更换,你们真的知道为自己家提供服务的物业全称是什么吗?当初公司有这么一条规定:不开设对公网络缴费,所有用手机交款的,进一个个人账户,再由个人账户汇总向公司财务报账。所开收据上的章,也和公司名字并不一致。我不知道这样做的原因,但也时常猜测,也许不出问题则已,出了问题,会给维权带来一些阻碍?不知道有没有法律界人士给科普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