甭管这片子最后卖得怎样,1.17亿就已经收入徐峥的荷包了。
而这部片子被出品方欢喜传媒转手卖给抖音,成交价6.3亿,大赚4.1亿。
但你猜怎么着?徐峥也是欢喜传媒的第二大*,又能继续躺着第二波分红。
所以说啊,当本观众第三次因太无聊而关上《囧妈》,徐峥已经靠着这一部电影,赚出了一个天文数字,加一个好口碑。
怎能不服呢?
这种稳赚不赔的商业技巧,被这个哥用到了好几部戏。
除了处女作《泰囧》,徐峥还是拿死工资的打工人,只从投资方那儿收获了10%的利润分成,作为奖励。
第二部《港囧》,口碑烂成一锅粥,也不妨碍他在背后的资本运作。
先通过多重身份参与制作,捏住了47.5%的净票房收益权,转身把这玩意儿卖给了21控股(也就是现在的欢喜传媒),1.5亿落袋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