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商鞅变法对秦国发展的影响,秦国商鞅变法的利与弊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3-22 22:27:28

引言:

商鞅变法,是秦国秦孝公时期由商鞅发起的一场深刻的变法运动。

商鞅变法在中国国古代变法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它在改变当世的秦国风貌的同时,也与后世秦王朝的兴衰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今天,就让我们从商鞅变法的内容出发,通过对商鞅所制定的秦法,来探究秦朝衰亡的制度因素。

简析商鞅变法对秦国发展的影响,秦国商鞅变法的利与弊(1)

(商鞅画像)

积贫积弱,变法图存

商鞅本名卫鞅。(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38年) ,是战国时期卫国 (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梁庄镇) 人, 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因其先祖为卫国贵族 故又称公孙鞅。

据司马迁《史记》记载:“鞅少好刑名之学, 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

而公叔痤在临终前曾向魏王进言:“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

见魏王不屑一顾,他又说:王既不听用鞅,必*之,无令出境”。

不得不说,公叔痤极具识人之明,他看出了卫鞅身怀经世之才,若放任其去往别国,势必会对魏国构成威胁。

可惜他在说出这句话的同时并未勘破魏王的想法:魏王既然不肯听信他的话重用卫鞅,自然也不会仅凭他一句话就*了卫鞅。

在以相国的身份为国尽忠之后,公叔痤又以师长的身份提醒卫鞅赶快逃出魏国,少年卫鞅就这样有惊无险地从鬼门关走了一遭,一路向西逃入秦国。

简析商鞅变法对秦国发展的影响,秦国商鞅变法的利与弊(2)

彼时的秦国刚经历过四代乱政,财富土地空前流失,又因地理位置而被山东诸国视作蛮夷。

当此之时,国家迫切的需要一个指导方略来救亡图存。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嬴渠梁继位,继位的第一年,这位年轻的新君向天下发布了一道《求贤令》:

“ 昔我缪公自歧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简析商鞅变法对秦国发展的影响,秦国商鞅变法的利与弊(3)

“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几乎代表了一位君王能开出的最优渥的条件。

而在秦国变法大成之后,秦孝公也的确遵守了这一承诺诺,赐卫鞅商於十五邑作为封地,号其为“商君“。

《求贤令》使卫鞅看到了秦孝公对名士的尊重,于是他毅然决定入秦,助秦变法。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五年,在经历过一场场辩论之后,秦孝公终于决意变法,一场影响中国数千年历史的政治运动正式拉开帷幕。

推行法治,以法立国

在“以法治国”的前提下,卫鞅的改革思路大致可分为四条大纲。

其一推崇农本以富国

新法规定:废除战国通用的井田制,推行土地私有制,开放了土地的自由买卖权,并以财税手段奖勤罚懒。

而这其中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思想,是在《商君书.垦令》中提出过的“重农抑商”思想——即以农业为国民的“本业”,以商业为“末业”。

卫鞅以明确的法律条文迫使全国各行各业的人都开始从事农业,并采取了针对农民的愚民政策,从根源上断绝农民从事其他行业的可能性。

在此基础上,卫鞅又要求国府根据粮食的产量来计算田赋,借机统一了国家的田赋制度。

从经济角度看,这些制度既能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又能提高全国的粮食储备量,为秦国参与战争提供了强大的后勤保障。

而从政治的角度看,这种最原始的赏罚手段却在无形中降低了治国的难度,人民不知国政只管种地,其他一切跟着政府走,散乱的民心就这样被利益团结在了一起,并迅速归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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