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科目的核算内容,原材料账户明细核算方法

首页 > 社会 > 作者:YD1662024-04-26 06:32:55

原材料科目的核算内容,原材料账户明细核算方法(1)

什么是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用(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应设置哪些科目?

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账还是明细分类账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等。“原材料”科目的借方、贷方及余额均以实际成本计价,不存在成本差异的计算和结转问题。但采用实际结算成本结算时,日常反映不出材料是节约还是超支,从而不能反映和考核物资采购业务的经营成果。因此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材料收发业务比较少的企业。早实务工作中,对于材料收发业务比较多并且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发的核算。

“原材料”科目用于核算库存各种材料的收发与结存情况。在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时,本科目的借方登记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在途物资”科目用于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价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即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在途物资”科目借方登记企业购入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应付账款”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应付账款”科目的贷方登记企业因购入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尚未支付的款项,借方登记支付的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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