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句式,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句式

首页 > 政策法规 > 作者:YD1662024-01-07 17:35:25

【原文】

卫灵公问陈(1)于孔子。孔子对曰:“俎豆(2)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3)。”明日遂行(4)。

【注释】

(1)陈:通“阵”,作战的阵法,借此指代作战之法。

(2)俎(zǔ):祭祀或宴会时用的四角方形青铜盘或木漆盘,常陈设牛羊肉。豆:一种木制器皿,高脚,上面圆口,像碗,有盖,祭祀时用来盛有汤汁的食物。

俎豆之事:以俎豆代指祭祀等礼仪活动中的具体事物,与第8•4章的“笾豆之事”相同。

(3)未之学:否定句代词性宾语前置,即“未学之”。

(4)行:离开。

【解读】

对于“军旅之事”,孔子并不是一无所知,而是不想与卫灵公进行交谈这个方面,以自己没学过来回绝。孔子希望以仁政来治理国家,使国家强盛、人民富足起来,这样其它国家或是蛮荒之地的百姓会争相来归附,即第13•4章所讲的“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而不赞成用武力来征服他国或者解决争端。此外,孔子认为当时的卫国表面看是有外来之患,但其原因却是内部统治秩序的混乱给了外部可乘之机。孔子的观念和认识与卫灵公的完全不同,这就是所谓的“道不同,不相为谋”(第15•40章),所以孔子赶紧地离开是非之地。

【译文】

卫灵公向孔子问军队阵列之法。孔子回答说:“俎豆方面的事情,我曾经听到过;行军作战当面的事情,从来没学习过。”第二天就离开了(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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