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果说在失业以后,有很多人通常情况下,都能够领取到失业补助金的待遇。因为这个失业补助金,无论你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群,还是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人群,那么一般都能够正常享受到。只不过失业补助金,比起我们失业保险金,整体的领取额度会更少一些,大概只有失业保险金80%这样的一个额度。而且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期限,相对也会更短一些,仅仅只有6个月左右。
那么对于主动提出离职的人,也能够享受到失业补助金,可以说失业补助金所覆盖的人群范围将会更加的广泛。也有很多能够享受失业补助金的人群,提出这样的一个疑问。如果我现在去领取失业补助金,那么假设将来重新找到工作单位以后,会不会影响我们正常去交纳社保呢?对于这个问题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大家,这一定是不会影响我们正常去缴纳社保,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出现你领取了失业补助金,导致自己社保没有办法正常缴纳,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意味着领取失业补助金,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这样的话,我相信很多人可能就不愿意去领取失业补助金了。所以说它并不会影响到我们正常去交纳社保。当然有的人在领取失业补助金,这6个月的期限之内找到了新的单位。对于这个时间阶段就是比较特殊的,因为如果你找到新的单位,新的工作单位一般都会给你正常去交纳社保了。此时你的失业补助金的待遇就会被停止发放,这一点是需要注意的。
我们并不能够既享受失业补助金,又享受新的工作单位来给我们交纳社保。如果说新的工作单位,给你已经开始建立劳动合同,并且正常的缴纳社保。就会暂停发放失业补助金。所以说我们无法正常的全额领取失业补助金,但是实现再就业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实现了再就业,才能够实现稳定的经济收入,我们单纯地依靠失业补助金着,每个月只有1000多块钱的待遇,很明显他不能够保证我们正常的生活。
所以说选择去工作单位里上班,选择通过工作单位交纳社保,这才是我们首先应当去考虑的问题。而不是考虑你那1000多块钱的失业补助金,能不能够正常的领取的问题。但是如果说你在这6个月之内都没有找到新的单位,一般情况下我们连续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都是能够正常的领取,并且我们如果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交纳社保,那么养老保险这一块,也是能够正常参保医疗保险这一块,也能够全额的通过失业保险来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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