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期间,自己又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了,这种情况下,新的工作单位还能够去正常缴纳社保吗?我们说是可以的。完全没有问题帮你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并且核新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以后,那么新工作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来给你正常的缴纳社保待遇。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把你之前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累计合并计算就可以了。
但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会对自己领取失业金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你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就不属于失业人员,所以说失业金就会被停止发放,那么停止发放的这个标志,是根据新工作单位开始给你,正常缴纳社保的当月起,那么就会停止发放失业金的待遇了,所以说失业金待遇会受到影响的。
但我个人建议。即便是停止发放失业金,也不应该放弃缴纳社保,因为缴纳社保对于自己来说更加重要,虽然说失业金每个月可能给你发放1000多块钱,同时你还可以享受到职工医保的待遇,但毕竟正常缴纳社保,是五险一金同步拥有相关的待遇,对自己来说所获得的福利待遇水平将会更加的全面,更加的有保障,所以说我们不应该因小失大,应该及时的去通过新的工作单位来交纳社保,而不应该为了失业金的1000多块钱放弃缴纳社保,这样的做法是得不偿失的。
很多人比较担心。就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能不能够缴纳社保,其实是可以缴纳社保的,只不过缴纳社保以后失业金待遇也会被停止发放,即便你的失业金可以最长领取24个月的期限,但比如说你在三个月以后或者说6个月以后就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你的失业金待遇发放也仅仅只有这三个月的时间,或者说6个月的时间是不会按照24个月的给你发放的,因为你一旦实现就业,一旦通过新的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失业金,就会实时的停止发放。
其实对于我们个人来说,停止发放影响并不是很大,只不过你少了这1000多块钱的收入而已,但毕竟在找到新工作单位以后,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我相信发放的工资性的待遇,要远远高过你的失业金,所以说你也没有必要为了那1000多块钱的失业金而耿耿于怀,而且我们也不能够因小失大放弃交纳社保。
其实很多人那么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其实他都会去寻找新的工作单位,毕竟这1000多块钱的失业金待遇他只是能够起到一个过渡的作用,当你能够正常实现就业之后,停止发放失业金的待遇。,这也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所以我们任何事情其实它是不可以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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