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至尊币
2016年5月初,某公司在衡阳市珠晖区设立某办事处,吴晓军为该办事处负责人。推出以认购虚拟至尊币作为发展下线人员的新模式。
会员以人民币2.1元可在公司网站上兑换一枚至尊币,按照兑换至尊币的数量不同可兑换小中大三种挖矿机,挖矿机可以从公司网络上、下线会员投资额、挖矿业绩、管理奖中获取利益。
该公司为推动湖南地区会员发展,先后在衡阳市蒸湘区和南岳区某酒店以招商大会的名义进行*宣传活动。其中蒸湘区,南岳区。另外,吴晓军将原郴州部分网络下线人员平移至衡阳,加上衡阳本地会员,形成了上下线会员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地区网络组织。
9、维卡币
2015年6月份,苏毅、张轩经介绍加入网络虚拟货币维卡币*体系,以其经营的中山市东区水云轩鲜榨灵芝店为*窝点,结伙对外推广、宣传维卡币,夸大投资维卡币的盈利前景及合法性,隐瞒维卡币无法自由兑换现实货币的事实,引诱他人购买“条码”注册会员账号,以此获取加入资格并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按照发展顺序组成上下级关系,以下线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的依据,骗取财物。
10、马克币
2015年7月份,于某、杨某经杨芳介绍加入挪威马克币*组织,以缴纳150欧元至25000欧元不等的金额购买虚拟马克币筹码能够参与分红、升值为诱饵发展会员,并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会员投资金额作为计算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介绍和发展下线形成层,最终于某某、杨某发展了30余人形成三层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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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人员:田炜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