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我国文化事业发展成就斐然,文化产业发展形势喜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不断满足。**在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鲜明提出了“七个着力”的重大要求,其中之一是“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2023年10月7日至8日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强调:“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指示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实践要求,以坚定的文化自信、高度的文化自觉、深厚的文化情怀,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进一步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的精神文化需求。
文化产品既有商品属性、经济属性,又有意识形态属性。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是社会主义国家文化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指出:“衡量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最重要的不是看经济效益,而是看能不能提供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化产品。”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指出:“文化企业提供精神产品,传播思想信息,担负文化传承使命,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我们要努力优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环境,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措施,引导文化企业建立健全具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创新生产经营管理机制,提升创作生产的内容质量和文化内涵,全力打造知名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文化强国建设的必由之路,是推进文化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招。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着力加强制度机制创新,始终确保文化体制改革方向不走偏;要深入总结文化体制改革的有益经验,增强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注重文化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聚焦制约文化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激发文化创新活力,全面释放文化生产力和创造力。
文化经济政策是确保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培育规范文化市场的基本保障。我们要不断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和法规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文化企业自觉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作者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办公室副主任。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