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统一2024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明确从2024年7月起,凡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283元,下限为6821元。
自2024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其中,参保人如选择缴费基数上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056.6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52.83元;如选择缴费基数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36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8.21元。如果参保人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如果上一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2024年的下限,那么2024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以2024年下限来确定。医保缴费基数为定额,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76.32元。
本市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28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0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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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上调缴存上限,如按照12%比例缴存——最高每月可缴纳公积金8468元
本报讯(鹿杨)7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上调至35283元,比2023年度增加了1392元。
根据《通知》,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如单位按照12%的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每月可缴纳8468元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各缴4234元。如果单位选择的是最低的缴存比例5%,那么月缴存额上限则为3528元,单位和个人各缴1764元。
据了解,2023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3891元,2024年度比2023年上限增加1392元;按照12%的缴存比例,2023年度最高每月可缴纳8134元公积金,2024年度增加了334元。
此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公布了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下限,与2023年相比没有变化。根据《通知》,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4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94元,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94元执行。
住房公积金年度的计算节点是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因此住房公积金包括缴存上限、缴存下限等基数调整,也从每年7月1日开始。
如单位生产经营困难,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有此类情况的单位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平台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1%至4%,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同意后,缴存比例有效期将截至该住房公积金年度的最后一个月。例如,该单位2024年8月提出申请,有效期为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如2025年1月申请,有效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代丽丽 鹿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