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介绍费=佣金
居间费就是介绍费、佣金、好处费、推荐费,经济服务费,很多项目的落地,中间人在其中起到介绍作用,委托方企业就会按照约定的佣金、提成支付报酬给中间人。
居间服务已经成为促进各方达成合作的重要桥梁。今天,小编就来介绍下居间费。
居间费(佣金)如何涉税?
增值税:居间服务属于增值税“经纪代理服务”,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征收率3%(目前为1%)。
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个人取得,需要按“劳务报酬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预缴率为20%-40%,次年6月30日前并入综合所得进行个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45% 。
居间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在法律法规层面,对于居间费的收取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是以双方协商一致为主。因此,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合理的居间费,且该费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那么就可以认为是合法的。
在企业巨额融资、大型工程项目、大宗商品贸易这三种业务情况下,甚至会出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居间费用。
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限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规定:
-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居间费,也是佣金手续费的一种形式。所以,超过合同确认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税前扣除凭证及应注意点
- 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 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 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举一个栗子
自然人小安给x公司介绍一单业务,合同涉及金额200万,合同约定的佣金比例是8%,事成后,小安可得16万佣金。
x公司收到发票并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 16万
贷:银行存款 16万
x公司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金额是200*5%=10(万),明年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增16-10=6万。
也就是说,会计上是按照实际支出16万入账,但是所得税纳税申报只能扣除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