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看标题时,大家懵了没有?
又“让右”又“让左”
这车究竟怎样开啊?”
其实这两个规矩都是
“无交警”且“无标识”时要恪守的!
许多朋友都曾因它们“栽了跟头”
“右转让左转”和“让右准则”是怎么回事?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第(三)项“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看完法规,大家还有些迷惑吧?
左转、让右、直行、转弯的
没点空间想象力还真想不出来
有标识和标线的就不说了,遵守就是了
现在让我们从第2条说起!
1、“右转让左转”
所谓的右转和左转是相对于对向行驶的车辆来说的。一辆车向右转,另一辆车向左转,然后驶入同一个路口。在这种情况下,右转的车要让左转的车先行。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原因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