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引故障车
在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由于此时车辆正处于非正常状态,牵引车和被牵引车都应该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的注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组成合法车队
如抢送危急病人的车辆,接受临时紧急公务的车辆,受领特殊任务的车辆,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注意安全,及时避让。组队行驶前,必须向交警部门申报,获得允许后,车队才可以在行驶中使用双闪灯。
来源:浙江人保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