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牙齿,三番五次都不能达到美观效果。昨日,消费者在被要求“再换三颗牙”后,终于无法忍受精神和金钱双重压力,向沙市区工商部门投诉。昨日,沙市区工商分局航空所接到消费者周女士投诉称,因门牙美观问题,她1月到罗某经营的口腔门诊部就诊,但治疗后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希望门诊部退还全部费用。
该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罗某口腔门诊部进行调查了解。经查,该门诊部对周女士会诊后,提出先对周女士门牙附近囊肿进行消炎,炎症消后再将门牙更换为全瓷牙的方案,周女士表示同意,并按照罗某要求缴纳治疗费1820元。按照会诊方案消炎后,罗某发现效果不佳,再次提出方案,要求将周女士的门牙拔掉,取出囊肿再进行矫正,且表示“费用不变,负责搞好。”周女士于是同意该项方案,门牙拔掉取出囊肿再次消炎后,罗某称钱已经用完,要求周女士加钱诊治,并表示现在的情况需要换三颗牙齿才美观坚固,周女士觉得受到欺骗于是投诉。
工商人员认为,罗某在第二次提出方案时,并未告知周女士拔掉门牙手术后会产生的结果和后期如何矫正治疗;同时,在周女士询问费用是否还需增加时,罗某并未说清楚“费用不变,负责搞好”只是针对拔掉门牙手术费用,而不包含后期矫正治疗费用。罗某作为经营者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经调解,罗某承认在诊疗中确实存在失误,向周女士表示歉意的同时,一次性退还了1820元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