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拉萨市道路交通拥堵现象,提倡绿色出行,拉萨市在部分道路上施划公交专用车道,截止目前,全市公交专用车道已经设置完成,总长度(双向)46KM,途经江苏路、北京路、金珠路、林廓路、纳金路,沿途共有学校9所,医院2家、汽车站2个;沿途均设置了客运车辆临时停靠点、右转车辆临时借道指示牌、公交专用车道时限指示标志、标线,共设置电子警察抓拍系统54处。
自施划公交专用车道以来,很多驾驶员对于公交专用车道有诸多疑问,下面就由拉萨交警为你一一解答。
除公交车以外,其他哪些车辆可以驶入?
在公交专用车道运行期间,除公交车辆以外,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允许使用,同时还允许有证据能够证明救助危难的社会车辆临时使用。
社会车辆可否借道右转?
在公交专用车道运行期间,社会车辆需借道右转,可以在有右转地标处驶入公交专用车道内借道右转。注意:借道右转时只能在虚线处借道并且必须避让公交车哟!
出租车遇有公交车道路段时,如何上下客?
在公交专用车道运行期间,出租车辆可以在指定的设置有“即停即走”标志标牌下停车上下客,但应当遵循即停即走(时限三分钟)、不得妨碍正常通行的公交车原则。(超过时限电子监控抓拍系统会抓拍的哦)
违法驶入公交专用车道,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九十条之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违法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停车,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依法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公交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有其他特殊情况存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