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在考驾照的时候,无论考那个科目都要先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才能参加考试,并且要按照预约的时间参加驾考,一般情况下,当科目一考过之后,就要预约科目二的考试时间,如果您时间充裕,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时间,现在就来说说预约科目三的规定都有哪些。
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属于已经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大家一定要知道,除了科目一,其他科目只能预约考5次,所以在预约之前一定要安排好自己的时间,避免浪费一次预约的机会,位于顺义区石幢环岛东北角的驾校报名中心,自有训练场和现代化的各科目考场,帮助学员提前历练各种路况,让学员学车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