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2日10时21分许,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寸滩勤务大队在溜石壁执勤时发一辆小型面包车车厢里坐满了人,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7个大人和1个小孩),超过汽车原核定人数。
民警立即上前询问,驾驶员倪某称:“我们本来是准备去亲戚家吃饭,想着孩子应该不算超载人员,谁知道孩子也要算入其中。”车上的人立即跟着附和:“孩子不应该算入超载人员,本来就只是一个孩子。”民警在听完后立即对驾驶人及乘客的错误认识进行了指正:“汽车搭载的乘客是以人数为单位计算的,无论是婴儿还是小孩都算一个个体,只要超过车辆核定人数都属于超员搭载。”
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对倪某做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人在出车前一定要注意,严格按照车辆的核载人数进行乘坐,在有小孩时应让孩子乘坐安全座椅,希望广大驾驶人和家长们都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最后在疫情期间还是应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走亲访友活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