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二软过是怎么处理的,科目二考官怎么帮人过

首页 > 车主 > 作者:YD1662023-05-02 03:00:39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11月14日,成都崇州法院对外公布了“组织考试作弊”行为正式入刑后,该院判决的首起该类案件:男子张某在企图通过作弊考取驾照,结果不仅考试没有通过,还被处行政拘留。而帮助他作弊的女子,也因为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近日被彭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当地男子张某在崇州某驾校学习驾驶时,为了顺利拿到驾照,私下向教练问是否能“软过”,意思就是采取作弊的手段通过考试。得到肯定答复后,他于2015年4月份向教练交了1万元学费。对此,该驾校并不知情,而同期该驾校其他教练收取的学费约为4500元。

在教练的安排下,张某联系上一名自称吴某的年轻女子。在吴某的“帮助”下,张某通过了科目一考试。转眼又到了考科目四的日子,尝过“甜头”的张洪企图故技重施。2016年8月8日早上9点左右,吴某和张某在彭州市军乐镇驾驶人考试考场附近的出租屋碰面。吴某打开笔记本电脑向张洪讲述如何使用该套设备,随后用镊子将一个肉色的无线耳塞小心翼翼地放进张某的右耳里,再将一部黑色老式手机放在他的裤兜里,并让张某穿上一件蓝色有领的牛仔短袖衬衣,用于遮住黑色的无线通话器。一切准备就绪后,张某便进入考场。随后,

张某按照事先与吴某的约定,通过无线通话器将题目小声念出来,吴某就通过耳塞向他传输答案。

张某拽着衣领说话的异常举动,引起了监考人员的注意。随后,其作弊行为暴露,被巡场民警带离考场。吴某则逃离了现场潜逃回老家。事情查明后,张某被行政拘留5日。

同年9月,吴某在广获被警方挡获,对自己组织考试作弊的罪行供认不讳。据吴某交待,她受雇于一个名为刘某某的中年男子,该男子安排她负责位于彭州升平镇和军乐镇的两个考场,每月付给她3000元,另外再给两百到四百不等的油费。案发后,刘某某已逃走。

承办该案的张华文法官介绍,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等涉及考试作弊的罪名,这些罪名的设立旨在进一步加大打击日益猖獗的考试作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考试作弊罪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

张法官指出目前国家考试常见的有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执业医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等等,在这些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将被处以刑罚。今年10月1日,驾考新规正式实施,取得驾驶证的难度进一步增加。张法官提醒广大读者:在面对考试时要摆正心态,千万不要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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