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恢复市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
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保障市民群众出行需求,统筹考虑全市交通运行情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市政府同意,自2023年2月13日至4月2日,我市主城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恢复机动车尾号(含临时号牌)限行措施。
具体规则为:周一至周五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每日的限行时间为7:00-19:00 时。此阶段的限行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
各县(市、区 )、开发区可参照本通告制定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限行规定。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