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0时许,华商报记者从西安交警部门了解到,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76号)精神,根据市治污减霾办《关于启动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市治污减霾办发【2016】70号)要求,西安交警部门决定于11月4日起,在西安市行政辖区内实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
编辑:华商报供稿
11月4日在西安市范围内限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11月5日、6日为公休日,不限行;11月7日限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11月8日限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以此类推。11月4日上午8时许,记者在南二环中段一人行天桥上看到,仍然有不少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行驶在道路上。此时,南二环由东向西方向车流量大。记者看到,在限号的机动车中,有个别车辆随意停车,行驶中接打电话。在10多分钟内,记者拍摄到有30辆限行尾号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华商报记者 赵彬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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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限行首日,你感觉今天的交通有所好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