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居民用电收费标准,衡阳生活电费收费标准

首页 > 车主 > 作者:YD1662023-05-14 18:35:56

为加强全市电价管理,规范电价行为,日前市发改委转发了我省关于《关于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尚未由电网企业抄表到户的城市用户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进行了规定。

《通知》指出,尚未由电网企业抄表到户的城市用户中,对于物业小区居民总表用电量,电网企业与物业小区结算时,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即在居民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16元。对于物业小区工商业总表用电量,电网企业与物业小区结算时,按照省电网目录电价执行。

需注意的是,对已列入电网企业改造计划,已提供业主大会决定同意书、合规通道等户表改造条件,且签署同意“一户一表”改造协议的物业小区居民总表用电量,执行线损倒扣政策,其中公变合表用户在目录电价基础上倒扣4%线损、专变合表用户在目录电价基础上倒扣6%线损;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在收到电网企业户表改造协议后2个月内未同意改造的物业小区,不执行线损倒扣政策。

物业小区与终端用户结算电价时,居民用电量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即在居民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16元。工商业电量则实行最高限价政策,终端工商业用户到户电价不得超过0.8503元/千瓦时。《通知》要求,电网企业应加大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力度,对于具备改造条件的用户,电网企业要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

对于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通知》明确:

据悉,上述电价管理新规已于今年8月抄见电量起执行,有效期五年。(记者向吟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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