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夜间烟火璀璨,让人无比喜悦,但烟花爆竹在增加了节日气氛的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 每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酿成的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也让人叹息不止,消防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庚子年·鼠年迎春
春节,即农历新年,是一年之岁首、传统意义上的岁节(年节)。俗称新春、新年、新岁、岁旦、新禧、年禧、大年等,口头上又称度岁、庆岁、过年、过大年。
禁止在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桥梁、隧洞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八)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1、保护环境,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2、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3、按产品燃放说明进行正确燃放,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
4、点燃烟花爆竹如发生哑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能伸头用眼睛靠近喷火口观察。
5、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应该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燃放,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 6、烟花爆竹不得在室内燃放,不许对人对物燃放。
7、小孩必须在成人的指导下进行燃放。
倡议
虽然“爆竹声中辞旧岁”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可是,随着社会发展,烟花鞭炮燃放带来的空气污染、噪音扰民、人身伤害和引发火灾事故等危害不容小觑。对烟花爆竹说“不”,换种方式传承民俗和“年味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