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整治重点
1.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3.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02
具体处罚标准
(一)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记2分;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二)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0元,记2分;在其他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0元;
(三)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不戴安全头盔的,予以纠正、教育。发现不佩戴安全头盔,通过采取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义务交通劝导等措施,不断强化市民自觉使用安全头盔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