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浙江省发布《关于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人员货物自由流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不仅仅放宽了对省内低风险地区人员流动的核酸检测要求,还对省外人员做出了分级管理的要求,并且明确提出了对于货车司机的管控措施,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货车司机在核酸检测证明方面的负担。
浙江加快人员货物自由流动
《通知》指出“省内无中高风险地区且7天内无社会面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人员,在省内无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自由流动,但应提醒其落实目的地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目前,浙江的杭州、宁波、嘉兴等多地均有72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的相关要求。
在加强省际人员流动方面,《通知》提出了分类分级管理的做法,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参照省内低风险地区相关规定执行。对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浙返浙人员,也没有关于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强制性规定,取而代之的是“倡导其在来浙首站进行免费的‘核酸 抗原’双检测,抗原检测阴性后即可自由流动”。
那么根据上述政策,来自上海的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浙江需要什么要求?据了解,目前根据上海的疫情防控政策,离沪人员仍然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证明(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免除抗原检测证明)。将上海的离开政策和浙江的最新规定结合起来看,离开上海时所持有的48小时或者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然有效的话,在进入浙江时,只要再进行免费的”核酸 抗原“双检测,抗原检测阴性后即可自由流动。但各地执行情况如何,仍有待进一步观察,出行之前需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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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各地在落实时层层加码,《通知》还特别提出“实行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各地不得要求省外来浙返浙人员在核酸检测结果有效期内重复检测”。
为了加快货物流动,《通知》里还对货车司机管控列出了明确要求,“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货运车辆,不再查验司乘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限制其自由通行;司乘人员行程卡带星号的,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予以快速放行;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
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第一财经、浙江在线
编辑:龚紫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