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办理:
可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前往嘉定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违法审理窗口(嘉安公路2599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8:30-17:00,联系电话69160910。或前往各派出所综合窗口办理。
另,交通违法强制措施凭证、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以及记满至12分及以上的业务(例如:驾驶证已记6分,继续处理一个记分6分的交通违法将导致记分分值达到12分)只能前往交警支队的违法审理窗口(嘉安公路2599号)处理。
注意:
以下特殊车辆处理交通违法时须携带额外相关证明:
1.租赁车应当持租赁合同或相关APP接单记录,以及违法发生时是否在租赁车辆期间的证明;
2.单位车辆应当持有车辆行驶证载明的车主所出具的单位证明、委托书或工作证件等能够证明处理人是车辆实际驾驶人等证明;
3.出租车、公交等专业营运车辆应当提供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明等。
由他人替代记分和替代他人记分
属于违法行为!!!
三 哪些情形无法线上处理违法?
一、驾驶证具有撤销、吊销、注销、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注销可恢复、暂扣、锁定、转出和记满12分情形的,不允许处理;
二、如果非现场违法行为处理后,驾驶证将记满12分的,不允许处理;
三、属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的,不允许处理已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非现场违法。
四 对非现场查处的违法有异议?
线上:
“交管12123”APP中,点击【未处理违法】,对有异议的违法行为进行申辩和撤销申请。根据提示上传照片等申辩理由。
线下:
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相关材料办理:
1.本区公安机关采集的非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由嘉定交警支队违法审理窗口或各派出所综合窗口均可受理和答复;
2.非本区公安机关采集的非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由材料接收单位转递至违法行为采集机关,由其受理并答复;
3.本市车辆在外地的非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只能在交警支队违法审理窗口(嘉安公路2599号)受理,并转递异地的采集机关,由其答复。
五 非机动车在本区违法被民警现场处罚,
未及时缴款且处罚决定书遗失怎么办?
持本人身份证至嘉定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违法审理窗口(嘉安公路2599号)补打处罚决定书,并通过“上海交警”APP进行线上缴款。